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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建立“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的八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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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 fanjun



反对建立“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的八个理由
2008-09-20 09:25
标签:隐私权 隐瞒财产 条件不成熟 政府瘫痪 资金外流
http://hi.baidu.com/fuzhen300/blog/item/bf4f801d8b4d0b8d87d6b68b.html

1、“维护隐私权论”。官员同样是公民,享有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个人收入、家庭财产情况都属于个人隐私范围;强制公布官员财产,是对官员个人及其家属近亲属隐私权的侵犯,实不可取。官员财产有许多来源,其中包括继承遗产等等涉及个人隐私的。
2、“监督无效论”。 “公布官员财产有利于监督”的观点有失偏颇。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由官员个人提供财产信息,所依靠的还是官员个人的道德自律意识;一些官员的灰色收入天下大白后将会受处理,这些官员是不会把真实财产状况公之于众的;依靠个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官员照样会隐瞒真实财产情况,人们照旧无法获得真实信息,监督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对少数******的人员毫无用处。社会监督体系的漏洞连连,则财产申报制度再完善,***者也完全可以自由规避这些制度。
3、中国官员并非终身制,把官员所有财产一律公布太笼统了。
4、“成本过高论”。有人强调,中国官员数目众多,配套制度又不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与操作都十分困难,立法成本与执法成本都太过高昂。
5、“立法条件不成熟论”。 目前,我国的银行信息体系、司法制度和方式、社会监督体系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而这些却都直接制约着财产申报制度的实际操作。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本人和亲属的财产,还缺乏相关法规的支持,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财产申报立法遭遇三大“拦路虎”:登记实名制未推行、技术手段尚不成熟、公开与隐私界限不清。
6、“破坏稳定论。”“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就会影响领导干部层的稳定,使干部和干部家属处处和人民处于对立局面,使政府陷入无人工作的状态,政府陷入混乱,进而引起社会动荡。
“引发政治动乱论。”这一提案一旦付诸实施,大多数干部思想将承受很大冲击;社会上会发生混乱,文革式的“攻击、诽谤、诬衅、造谣”会卷土重来,社会很快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党政机关、公安、金融系统会首当其冲处于瘫痪,社会分化为各种派系、山头林立,甚至会发生内讧、内战;届时局势失控,国内外敌对势力势必渗入,插手演变为政治动乱。
7、“资金外流论。”县处级以上官员申报公布个人财产,将把本土大量有效资金驱逐到境外去,事实上是一个扼杀本土经济的愚蠢思想。将令世人对于大陆未来丧失信心,导致撤出投资,关闭企业,陷大陆经济于萧条,对于大陆经济社会造成极大的灾难。
8、实际上政府已经建立了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申报制度,目前主要是内部申报,但这已经是体现了一种进步。(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6月15日,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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