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案件引发的流行语。上次是瓮安少女李树芬溺水死亡,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时提到了“俯卧撑”,随即俯卧撑走红网络。这次是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很快,躲猫猫也火了起来。网友们一边讨论躲猫猫这个游戏的危险性,一边大量发帖“躲猫猫”。
监狱真是个天堂般的地方,不但允许犯人在放风的时候玩“躲猫猫”的游戏,更难得的是犯人个个都象天使一般地童心未弥——都二三十岁的成人了,还保持着玩“躲猫猫”的兴致。不过,有童心的人往往不懂得保护自己,这不,一个叫李乔明的犯人就低估了玩这一游戏潜在的危险性,竟然一头撞到了墙上,落了个因“重度颅脑损伤”而离开人世的下场。正如网友许晖在其博文《躲猫猫释义》中所言,“'躲猫猫’这一游戏在展示晋宁县看守所的人情味儿之外,同时雄辩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游戏也可以杀人。”是足以为玩游戏者戒也!
明眼人不难看出,和使“躲猫猫”这一词语流行起来的众网友一样,笔者在上文中止不过是拿“'躲猫猫’撞墙致死”这个警方对于犯人非正常死亡的超出常理、带着“黑色幽默”意味的荒诞解释调侃了一把。其实,与“俯卧撑”一样,“躲猫猫”也是当代社会的媒体镜像。“躲猫猫”是一个“双面怪物”,它的一面是不受民众制约的公共权力的任性、专横、冷漠和残暴,另一面是民众的不满、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绝望和无力的状态——除了借“犬儒主义”的调侃或恶搞暂时发泄发泄,甚至“自我娱乐”一番,他们别无选择或不知道该如何么应对——如果无力改变现状,至少可以改变我们自己看待现状的方式,这样,不管怎么恶劣的生存或生活环境,都变得可以忍受了。
公共权力之所以必要,是为了保护民众免受来自个体本身以外的“他者”的暴力或任意规则的伤害。公共权力其实是一种制约不合法的暴力的暴力,并非无限的,而是有边界的,应该受到制度上的或其他形式的制约,否则就有沦为专制权力的危险,因为暴力——不管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始终都是一种非理性的力量,如果缺少有效的制约,必定会走向滥用和残暴,从而给作为个体的人或人类带来人为的灾难。
虽然我们现在已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可建国六十年的时间与几千年专制统治的历史重负相比毕竟还是差得太远。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对于中国人来说毕竟还是个新生事物。除了制度上的惯性以外,部分国民仍然摆脱不了帝制时代遗留下来的奴性心理,对于权力的任性与专横,仍报之以“阿Q”或“犬儒”的态度,调侃一番,恶搞一番,也就万事大吉,天下太平了,却没有想到作为权利主体的公民,对于其职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共权力的滥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以何种合理的手段来改良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正义。就拿“躲猫猫”事件来说,任你怎么调侃或恶搞,对于问题的真正解决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作为公民,正常的回应方式是质疑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审判或处理,并要求政府对于其体制的不完善性作出结构性的改革和调整——这正是人民的合法权利和行使其合法权利的手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味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而要将人民的利益落到实处,就要尊重人民的权益并使之制度化与法律化,才能有效防止政府权力因其非理性扩张而异化为损害人民利益的暴力,才能使公共权力发挥其保护人民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的正常职能,人民的利益才会有保障。如此这般,不但公共权力不敢以“躲猫猫”之类的荒谬解释来敷衍、欺骗民众,民众也不用再与公共权力玩“躲猫猫”的游戏了,“恶搞文化”走向衰落的时代也就来临了。
——本文来自[文书文秘网]www.5151doc.com收集与整理,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