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法览治 学问古今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观法览治 学问古今

法是在与其它社会要素互动中发挥作用的,不要因自视个案与个情的不公而愤愤不已。让我们以真诚的爱心关爱中国法治!


您没有登录。 请登录注册

细枝末节

2 posters

向下  留言 [第1页/共1页]

1细枝末节 Empty 细枝末节 周三 五月 06, 2009 7:37 pm

suiluming



1、判决与裁定有什么不同,分别在什么场合使用?
2、为什么刑事诉讼庭审中审判长不需要总结争论焦点?
3、我国为什么没有民意调查——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支持率,不可否认这是民众监督
的好方法?

2细枝末节 Empty 试答 周三 五月 06, 2009 10:44 pm

kong fanjun



关于第一个问题:判决一般适用于庭审后的实体问题的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程序事项的处理。详细情况可查阅诉讼法中的相关部分。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民事审判中,法官要通过原被告双方的主张及证据交换中发现争议点并以此作为审判程序展开的主要线索。但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审理的焦点问题就是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查证和犯罪构成的争议,因此,且不能要求辩护人只能关注那个问题,而不关注什么问题。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审判过程中一般就是以控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因此,一般无需另行总结争议焦点。而且,按照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辩论前,辩护人没有机会全面表达自己的辩护意见,只能依法进行询问,因此,按照这样的程序设计,法官也无从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于复杂的刑事案件,在开庭前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交换证据,并明确庭审中可能的争议焦点,以便使法官能较好的驾驭庭审。但在开庭时,一般也没有概括争议焦点的环节。
关于第三个问题一时考虑不好,请大家多发表意见,也查查资料。

返回页首  留言 [第1页/共1页]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