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法览治 学问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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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在与其它社会要素互动中发挥作用的,不要因自视个案与个情的不公而愤愤不已。让我们以真诚的爱心关爱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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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简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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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简谈(二) Empty 法治简谈(二) 周四 五月 07, 2009 4:39 pm

李德明



第二个问题:中国人为何“好吃”?
前面有嘉宾提到中国的富豪想方设法把钱抽逃到国外,李肃先生(和君创业总裁)刚才称那是企业家们对外投资的深谋远虑。对此我是不能认同的,最明显的依据就是越来越多的有能力、有资产的人,都想方设法为自己弄上一个外国身份!财富的走向应该是权利人的自由,我们不必对其苛责,也无需为其辩护,但却必须深刻反思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我曾经写过一篇小文章探讨“中国人为何讲究吃?”在我看来,中国人“好吃”那是因为中国人安全感的缺失所致:中国自古就没有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的传统与机制,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即使是在今天,即使是2002年建好的房产,只要有开发商看上,或是因其他原因,也会被拆迁,国人最重要的财产也会被剥夺。中国几千年来官老爷超越规则的恣意,使中国人长期生活在一种对未来的不确定与焦虑之中,没有安全感——用时髦的话说叫“缺乏稳定预期”。在什么都可能被剥夺的情况下,似乎只有吃到肚里的东西最让人踏实吧!
稳定的预期是现代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基础,而稳定预期的基础有二:一是法治,二是诚信。
第三个问题:关于“中产阶级的缺失”
“中产阶级”、“市民阶层”、“公民社会”的缺失,一直是相当部分“精英”扼腕中国发展的“短板”之一。从宪政意义上说,这种人群的缺失,表明一个社会缺乏一种成熟的、理性的制约权力的力量。只有公民权利对社会公权力具备一种有效的制衡,所谓民主法治才能施行。
任何时代,公众的参与都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受公共权力垄断的媒体成为公众权利自救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尤其当社会的规则不能为公民权利的救济提供法定的途径或法定途径不能起到应有作用时,类似对权力进行“人肉搜索”这种“梁山”式的权利自救也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正义实现路径了。诸如广东涉嫌猥亵幼女、号称和你们市长级别一样的的林大爷、东北六警察打死一青年事件、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的落马之类的事件,无不印证这一点。
网络集合公众意志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是典型的“权利反腐”。这种民间的“权利反腐”与体制内“权力反腐”共同构成完整的反***体系,切不可因噎废食,阻塞民意。惊闻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无异于剥夺公民对公共权力监督的权利与实现途径。(参见附4)
 
第四个问题:关于以限制个体权利为代价的发展道路
赵晓教授刚才提到的此种观点我高度认同。解放以来,甚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发展一直以“牺牲个体利益求取整体力量的强大”为特色(非民主政体下社会发展的效率往往也是特别高的,典型者如纳粹德国、前苏联)。因此,以发展的“成果”论证牺牲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就顺理成章。这是一种典型的“强权政治”,对长期遭受外族欺侮的中国人有着特殊的意义。公平、效率一直是社会发展两个相互矛盾的价值目标,均衡实现这两大价值目标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中国改革开发以来长期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有其历史必然性。现在,到了强调公平的时期了。本届政府一直格外强调民生,同样有其历史必然性。只是矫枉不可过正,必然考虑公正与效率这两大基本价值目标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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