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如果不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将法律发回,既不修改也不撤销,有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决定。”那么宪法的尊严何在?
2.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但地方人大也可授权地方政府,两者是否矛盾?
2.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但地方人大也可授权地方政府,两者是否矛盾?
kong fanjun 写道:1.“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如果不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将法律发回,既不修改也不撤销,有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决定。”那么宪法的尊严何在?
2.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但地方人大也可授权地方政府,两者是否矛盾?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